家暴案件總是很令人心痛,最近我們又接到一個案子,委託人是一個年約四十歲的中年婦女,
家裡有一個才剛讀小學的兒子,丈夫一年前被裁員後,就開始借酒澆愁,
喝醉酒就回家大吼大罵,後來更變本加厲對她施暴、動手打人。
委託人雖然長期被家暴,但是心裡一直相信丈夫會改變,一年多來獨自忍受家暴的痛苦,
加上丈夫對兒子很照顧、是兒子心中的好爸爸,為了兒子給兒子一個完整的家,一直以來都把傷口藏起來,
直到最近丈夫施暴越來越嚴重,臉上、手上、腳上全是流血後的傷痕,委託人藏不住的傷口被母親看到了,
才在母親的強迫下,找了徵信社蒐證並報警處理。
徵信社在家中裝了監聽器,把丈夫罵人、打人的實況記錄下來,並帶著委託人到醫院驗傷,
最後透過驗傷單與錄音證據,成功地讓法院發保護令,避免丈夫有機會再度傷害她。
家暴案件雖然可怕,但如果被害人不願意站出來,就算旁人擔心也只能乾著急,
其實現在家暴法已經盡力做到保護被害人的身心安危,只要申請到保護令,就能禁止施暴者見面,
但是前提一定是要被害者做好逃離的準備,只有自己願意掙脫,才能離開不健全的感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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