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40_9fc01ffb557b36505bf959d55e0ee175.jpg  

 

 

 

這個案件是一位小荷律師朋友所打的訴訟,本來是2014年的事,突然回顧一下,律師很感慨驚訝地跟我說

:「Wow.. 時間過得真快,當年辯護的案件,也好多年過去了.....只是記者的報導真是與事實不符啦,這案子原審經爭取減刑後判2年,

被告曾老先生收到判決後不久便決定放棄上訴,所以本件是檢方提的上訴。」

而至於為什麼檢察官要上訴?小荷我一臉無奈的問

律師友人則是說因為當時檢察官認為他不符合自首的要件。

聽到這裡時,對.. 我們兩人同時露出尷尬無奈的笑容,如果不符合自首的要件,那什麼叫自首?

 

繼續聽友人說,案子到了高院後,經首次傳喚承辦員警到庭作證及進行激烈的交互詰問後,法官終於判決駁回檢方上訴,維持原判!

換言之,這可算是個符合被告原本期待的結果!

.....但無論如何,律師有人卻突然講出一句:『不得不承認這自始至終真的是一場悲劇!而今,我相信被告應該出來了!』

 

因為深愛妻子的曾老先生,不忍看到妻子被病痛折磨,加上當時有太多媒體不知道的事,所以焦點都放在他們鶼鰈情深。但是比這個更重要的事實往往都被忽略過

這也讓小編不禁在想,

有一天我們都會老,疾病那些,並不是我們說不要就可以不患上的。陪在我們身邊的會是誰?你要教孩子們為了你照顧你一大半輩子嗎?

其實如果是我,我會跟最愛的人互相約定無如何廝守,如果我得上了什麼病,不要讓其他人可憐我,拜託你幫我結束這場痛苦吧...

我想信 曾老先生他們夫妻,也曾經這樣約定過,但是在法律上是不允許的。

我們又能說什麼呢...

套句友人說的話,現在他應該也出來了,但是他不知道過得如何,最後的結局是兩人分離在不同世界..還是他也真的回去找他了?

不論如何. 這真的都是最悲傷最虐心的愛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徵信社小荷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