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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洲製藥少東吳*明,五年前外遇被妻子發現後,與妻子簽下協議書,協議書中將五洲欠他的債權轉讓給妻子。

但是現在卻事後反悔不認帳,妻子憤而提告,經最高法院認定協議書有效,判賠元配三千萬元。

 

最近剛好看到這個新聞,想到之前也辦過一個類似的案子,

委託人是一名少婦,二十出頭就嫁給花心風流富二代,婚後老公到處拈花惹草,少婦忍無可忍終於來找徵信社蒐證。

 

結果在我們到汽車旅館抓姦的時候,富二代為顧及自己的面子,當場闊氣的說要簽五百萬的本票給妻子,

只求妻子不提告、不把事件公開,妻子也接受這個條件後,就直接簽下協議書。

 

沒料到隔沒多久,我們又接到這個少婦的電話,她說和丈夫吵了一架,對方一怒之下把本票撕了,

反悔不認帳就算了,還說是妻子逼他簽下本票,現在揚言要告她。

 

我們請她把撕毀的本票先收好,並找出當時簽的協議書,協議書上其實寫的清清楚楚,是因為男方對婚姻不忠,願意支付五百萬彌補對妻子的傷害。

 

所以後來對方就算想告也沒辦法,只能乖乖的賠錢啦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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